低壓并聯電容器的最高溫度
在投運低壓并聯電容器的時候,很多同仁都清楚運行溫度過高會造成鼓肚,漏油甚至引起著火,爆炸等現象,但是溫度為多少算是高呢?庫克庫伯從以下三點帶您了解一下低壓并聯電容器的溫度上限。
電容器柜溫度上限
根據GB/T 15576-2008《低壓成套無功功率補償裝置》中規(guī)定,電容器柜的周圍空氣溫度≤40℃,對于周邊接近的外殼以及覆板,金屬表面等,溫升應<30K,室內溫度控制在35℃。
環(huán)境溫度上限
在GB/T12747.1-2004《標稱電壓1KV以下交流電力系統用自愈式并聯電容器》中,根據電容器不同等級分為ABCD四類,A類最高允許溫度為40℃,B類最高運行溫度為45℃,C類最高允許溫度為50℃,D類最高允許溫度為55℃。
運行溫度上限
低壓并聯電容器電容器運行溫度除了受到電容器柜以及周邊環(huán)境因素的影響,還會受到海拔高度的限制,因此,一般情況下,電容器運行溫度上限是指在海拔2000米以下,電容器運行溫度不能超過50℃(部分電容器運行溫度要求不超過40℃,具體請參閱使用說明書)。
庫克庫伯電氣
針對溫度過高會造成鼓肚,漏油甚至引起著火,爆炸等現象,庫克庫伯特別加入了過壓力拉斷保護裝置,在過熱,過壓以及壽命終結時,庫克庫伯低壓并聯電容器會自動退出運行,讓您用著安心,用的放心。
低壓并聯電容器的最高溫度您清楚了嗎,接下來小庫會為您介紹低壓并聯電容器容值衰減的原因。